學報稿約
《政大中文學報》稿約
110年11月25日編審委員會修訂通過
一、 本刊為設有外審制度之純學術性刊物,園地公開,歡迎海內外學者賜稿。
二、 本刊為半年刊,每年六月及十二月出刊,三月初及九月初為專題稿截稿期限。全年收稿,隨到隨審。
三、 來稿限用中文或英文發表,中文稿件以三萬字為限(含註解;特稿不在此限),英文稿件以不超過A4紙30頁為原則。請勿一稿兩投,並以未發表者為限。稿件請橫排打字,寄至 bulletin@nccu.edu.tw 信箱。撰稿格式參照本刊撰稿體例。
四、 所有來稿均經編審委員會送請至少二位校內外專家學者匿名審查。作者為未獲博士學位者,稿件須先初審,初審通過後始送前述審查。
五、 通過審查之稿件,於刊登後致贈當期學報二冊及作者論文抽印本二十份,不另致酬。如須審查通過證明請與本刊聯繫。未獲採用者密退。編審委員會有權決定刊登優先順序。
六、 每篇論文投稿時須檢附:三至五個「中文關鍵詞」、三百字左右「中文論文摘要」。論文通過審查後,將另函通知補送英文篇名、摘要、關鍵詞,及參考資料之英文音譯等資料。
七、 來稿請由政大中文學報網站上下載投稿資料表,填具中英文姓名、服務機構、職稱、通訊地址、電話或傳真號碼、e-mail address等資料後,連同稿件電子檔寄至 bulletin@nccu.edu.tw 信箱,以便聯繫。
八、 本刊與秀威科技資訊公司、華藝數位出版公司簽訂出版合作契約,委託前者負責稿件編排、印刷、出版、發行等事宜,後者負責將稿件收錄於「中文電子期刊服務」或其他資料庫中供用戶檢索、下載等事宜。凡投稿本刊論文經審查通過後,須填具「聲明授權同意書」一份,同意書可直接自本刊影印或來函索取。如不同意者請於投稿時註明。
註一:刊登標準(第十三期編審會議決議後實施、第二十四期修訂、第二十七期修訂)
審查結果A |
審查結果B |
刊登標準 |
極力推薦 |
極力推薦 |
建議通過 |
極力推薦 |
推薦 |
建議通過 |
極力推薦 |
勉予推薦 |
提編審會議討論 |
極力推薦 |
不予推薦 |
提編審會議討論 |
推薦 |
推薦 |
建議通過 |
推薦 |
勉予推薦 |
提編審會議討論 |
推薦 |
不予推薦 |
不通過 |
勉予推薦 |
勉予推薦 |
不通過 |
勉予推薦 |
不予推薦 |
不通過 |
不予推薦 |
不予推薦 |
不通過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