屢見於《左傳》與《國語》之「皁、隸」,其身分既非「國人」亦非奴隸,「皁」之地位又略高於「隸」。依《周禮•夏官司馬•校人》與「序官」,「皁」之具體職司是《周禮•夏官司馬》未有品秩之「圉師」,係指導奴隸養馬之職。「隸」乃受役使者,《左傳》可見「隸」之從事洒掃客館與收納冰塊,《毛詩•周頌•載芟》之「以」與《國語•晉語一》之「隸農」皆受雇傭以從事農業生產者,此亦「隸」之工作內容。春秋卿大夫之子弟、族眾與家臣不受國家管理,不具「國人」或「野人」身分。卿大夫家族若衰亡覆滅,族內之子弟、族眾與家臣不得從事士、農、工、商之職,僅能擔任「皁、隸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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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字:
《左傳》、《國語》、《周禮》、皁、隸
政大中文學報 第四十五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