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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大中文學報 第十七期
Publication date: 2012-06
特別報導 傳統中國的知識論 ─心與外界的結構一致性
我們可將傳統中國的知識論述稱為「結構知識論」或「關係知識論」,因為這些論述所指稱的主體是各種「關係」,而在關係之中形成一個相對的固定結構。本文討論中國理解事物的結構性方法。此法在古代中國就已發展得很詳盡,它建立於外在世界與人心的結構一致性,被視為人類理解的先決條件;而意識和外界的結構組成,是以代表傳統中國的結構概念的「理」字來指稱。
早期儒學究竟是德性倫理學?抑或是角色倫理學?這是目前以比較哲學方式處理儒家倫理學中引發的哲學議題之一。戰國早中期儒家的倫理思想,從根源上,尊崇天、天命;從思想探究上,確立人的基礎,而往心性之路;從社會政治層面上,除了確立王的崇高外,也確立了倫常乃立基於天,強調倫常的自然性與事實性的合一,亦即強調倫常的客觀性與價值的普遍性。在社會制度與家庭倫理關係中,因著宗法制度與德性的轉向,君臣、父子、夫婦,都有著不同的職德與位,因此也有著不同的德性要求與價值。這一儒家倫理學的發展,至今很難說是一人獨立完成,若從既有的文獻資料,尤其是郭店儒簡之資料的啟發與研究,可以發現戰國早中期的儒家倫理學可以看作三向度的開展,一是心性之路的德性倫理之建構;二是倫理之客觀普遍化的建構;三是倫理之角色職德的建構。三向度共同完成了孔子後學的倫理學建構,也闡述了倫理網中之「人」的真實存在。
揚雄(前53-18 年)的《太玄》與《易》和西漢《易》說,有著極其密切的關係,乃是學界的一項常識。然而,《太玄》與《易》呈現哪一種形態的學術關係,卻是兩漢思想研究中,極不容易清晰說明的課題。再者,《太玄》與《易》的具體關聯及證據如何,於今仍是眾說紛紜,莫衷一是。 本文先從學界流行的「贊易」、「擬易」和「準易」諸說,申明以往學者對《太玄》與《易》學關係描述的異同,以見出不同說法的限制所在。復別開新路,從孔子對《易》學的範式轉移,開啟「義理」《易》學之路,對比不同的《易》學子系統,以見漢代《易》在理想與現實中的範式衝突,以及《太玄》試圖以何種形式,介入卜筮《易》說與義理《易》說的爭議,並透過與《帛書.易》〈要〉篇孔子與先前《易》學「同塗殊歸」之說,對照揚雄如何及為何,發展一套與《易》相反相成的「殊塗同歸」的《太玄》系統。 由是觀之,揚雄之作《太玄》,乃深受《易》學內部範式衝突的困擾,透過別闢蹊徑的方式,試圖以新的《太玄》系統,與現存殊塗的《易》學系統,以功能相似,運作相異的方式,同歸向仁義的目標。
朱熹(1130-1200 年)遺留的經學資產,不僅提供質量可觀的經注著作,更因包涵豐富的治經情狀資料,使吾人得窺探注經活動進行的生動場景。本文的研究,即鎖定觀察朱熹釋經力作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配合相關論學書信、注經說明、話語記錄和生平側寫,試圖體察其治經關切所在,以解讀該經注的形制及意義。我們發現:朱熹深深領會到,儒者體道進德的修持 大抵落實於誦習涵泳經旨的過程中,誦讀體味經典的日益純熟終將促使道德生命的日趨圓熟;由是,對《四書》章句辭意的妥適誦讀,遂成終其一生不輟亦未止的活動,而《四書章句集注》非但成為朱熹畢生玩索涵養經義的精粹心得,亦成為其汲汲引領後進誦習《四書》篇章字句的精要指南。這個發生在宋代,著意妥切覽觀經文、適恰拿捏經旨的治經案例,或者透露出經學傳統和文藝素養間具某種不容忽視的關聯。
時代的變化對文學的內容和形式有直接的影響,文學史的研究意義就在於解釋這些變化的意義。兩漢之際,政治變動劇烈,紀行兼言志之賦湧現,成為漢代辭賦史的一個特殊的現象。劉歆的〈遂初賦〉,在紀行的結構下,含藏了深刻的言志內容。馮衍晚年所寫的〈顯志賦〉,融言志之賦於紀行之中,以紀行為開端架構,而以述志為其重心。一方面在時代的潮流下,受劉歆〈遂初賦〉的影響,記載真實的旅程,大量羅列歷史典故;另一方面,卻展現了自己的特色,截取〈離騷〉、〈遠遊〉的虛構旅程的設計,把真實和虛幻的旅行結合為一體。這篇賦無論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是辭賦史上的一個關鍵,本文擬追溯漢代紀行、言志之賦的沿革,以馮衍的〈顯志賦〉為中心,來展開與探索漢代世變與辭賦嬗變的軌跡。
本文藉由「互文性」(intertextuality)理論對「燃燈佛授記本生」故事進行經典文本與圖像系譜式的探溯與分析。通過「燃燈佛授記」本生故事與佛教石窟藝術創作之間,內外雙重互文分析,可明白文本所具有的「互文性」依循「存異」與「求同」的原則,不斷對本源進行解構,也同時重構出新文本,同時兼具解構與創造的雙重意義。考察西北印犍陀羅石雕、中亞龜茲石窟的壁畫,乃至中國雲岡石窟造像中的「燃燈佛授記本生」作品,皆有將「燃燈佛授記本生」與「阿輸迦施土因緣」主要情節融合於「異時同構」的石雕或壁畫的情形,同時也各保有不同細節表現,正可驗證文本「互文性」所具有解構與創造的雙重特性。
「」是金文中常見的語詞,其用例大體可分為兩類,一類是近於「惟」的虛詞;一類是實詞。細繹相關銘文可以發現,不論在虛詞或實詞的用例中,學界視為通說,而其意實猶未安者有之;未嘗著意,尚可進一步探究者有之。本文由〈逨盤〉銘文「會」有「助」之意獲得啟發,對歷來說解猶有可議,及仍須進一步探究考訂者提出討論。文中所考論者凡以下數事:一、「」有「助」之意,其例見於〈毛公鼎〉、〈師詢簋〉、〈師鼎〉、〈 尊〉、〈禹鼎〉。二、由「」孳乳之「惠」可讀「畏」,有「敬」之意,其例見於〈沇兒鐘〉、〈王孫遺鐘〉、〈王子午鼎〉及〈王孫誥鐘〉。文中疑〈彔伯簋〉之「」,亦當讀如「畏」。三、「」於《說文》讀如「專」。疑〈九年衛鼎〉之「」或可釋讀為「專」,有「職司」之意。四、「」可讀為「會」,有「會聚」之意,其例見於〈尊〉。而「」讀為「會」,正可使〈逨盤〉中有「助」之意的「會」,與諸銘中有「助」之意的「」,彼此間聯繫起來。